拆遷房還沒下來 再買房是否也算一套房
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,問題編號為1012991的網(wǎng)友留言咨詢:1、家里房子拆遷了,還沒下來。2、買了一套預售房同時,要把現(xiàn)住的一套有房產(chǎn)證的房子賣掉,這套要賣掉的房子算幾套房要交什么稅?
煙臺市稅務局對此回復:您好!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,現(xiàn)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復如下:如果您出售的房子為住宅的話,您需要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、個人所得稅。免征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。增值稅購買不足2年的按照銷額/1.05*0.05計算繳納,購買2年以上(含2年)的免征增值稅。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的7%計征,教育費附加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的3%計征,地方教育費附加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的2%計征;個人所得稅能夠提供完整、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,按照交易價格(不含增值稅)減除房屋原值、轉(zhuǎn)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(不含本次交易的增值稅)和有關合理費用后差額按20%的稅率繳納,不能提供完整、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按照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征收率繳納,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個人所得稅。以取得的房屋產(chǎn)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。根據(jù)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(zhuǎn)讓房屋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通知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(guī)定,“家庭唯一生活用房”是指在同一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范圍內(nèi)納稅人(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)僅擁有一套住房。感謝您的咨詢,上述回復僅供參考,若您對此仍有疑問,請聯(lián)系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主管稅務機關。